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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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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许永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自来水供应的建议”已收悉,现对你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基本情况
全旗已建成集中式供水及抗旱水源工程175处(其中:千吨万人供水工程2处,百人以上供水工程66处,百人以下供水工程及抗旱水源工程109处);分散式供水工程6378处(其中:分散式供水到户工程5060处,水窖工程1785处),安装单户净水设备4302台,大型集中水处理设备6台套,水源、水质、水量基本满足我旗农村牧区饮水需求。
二、全旗水质检测监测情况
一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鄂尔多斯市水利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的通知》(鄂乡振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卫健部门定期对全旗42处监测对象水质定期开展巡检,未发现我旗水质存在明显异常。二是我局对水质不稳定地区实施了水质提升工程,累计安装单户净水设备4302台,大型集中水处理设备6台套,同时,对637户脱贫户、39户监测户和82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常规水质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三、管网老旧及水压不稳定方面
一是我局通过组织实施2024年农村牧区供水水质提升工程、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及各级维修养护项目,累计新增或更换供水管网160公里,已解决全旗9490人饮水问题。二是30号建议中提到的部分管网老旧、水压不稳定等情况,我局计划按照《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任务依次逐镇进行解决。三是我局将严格落实“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制度,根据《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单户净水设备管理使用制度》《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强化旗、镇、村及管水员的相关责任,落实好集中供水点、供水管网及供水设备日常巡检,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四、农村牧区水价协商定价方面
一是我旗农村牧区自来水水价大多为电费折算定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水价,对于农村自来水用电成本较高的问题,建议运行管理单位协调电力部门根据我旗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水价。二是30号建议中所提安装压力罐的建议,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压减直饮水窖水、水柜水的农村人口数量,因此暂不推广该供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