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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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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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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日,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19人,出席本次会议19人,符合法定人数。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娅、蔡成、王琳、胡毕斯哈拉图出席会议。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瑞东,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党组成员敖日格勒,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关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施慧,旗人民法院院长高峰,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丽梅,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旗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分市、旗人大代表及被评议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旗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增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旗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旗发改委、司法局、审计局、卫健委、林草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旗人民法院5名法官,旗人民检察院1名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对被评议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审议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旗发改委、司法局、审计局、卫健委、林草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关于《旗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关于旗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高荣堂作了讲话。他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务必”“五个牢牢把握”的谆谆教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贯彻落实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四个机关”建设上来,将报告中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到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中,落实落地在监督、决定和代表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我旗人大工作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部署要求的契合度,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答卷。

    高荣堂说,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不断放大全旗文旅资源效能,打造文物旅游品牌,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要结合全旗实际编制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加大投入,打牢基础,完善设施,不断提升全旗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共赢目标。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厘清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快推进全旗物业管理服务转型升级,有序推动我旗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要健全噪声污染防治联合联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持续在加大监测、监管和监控力度上下功夫,在降噪、防噪、监噪技术推广创新上下功夫,切实守护好公众的“安静权”。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程序和目标任务,抓好“备案、审查、处理”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备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高荣堂说,开展履职评议是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督促整改、推动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把肩上的“千钧重担”挑起来,站好岗、守好土、尽好责,才是人大对被任命人员进行监督的目的。希望5名被评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为民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在法治鄂前旗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像总书记提出的那样能够“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真正做到用履职尽责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指数。同时,要围绕评议意见反馈的各项问题,抓紧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高荣堂说,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人大监督支持“两院”工作、推动司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希望旗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法官和陪审员队伍建设,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应用成果,更好地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希望旗人民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职能,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落实落细,强化不起诉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服务全旗大局和推进平安鄂前旗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继续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质效,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希望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建设法治鄂前旗的高度,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投入整改工作,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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