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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大常委会召开任命干部履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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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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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的监督,促进任命干部进一步扎实履职干事,落实好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2月3日,旗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任命干部履职会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荣堂主持会议并讲话,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成、王琳、胡毕斯哈拉图、关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段志强、武小芳,旗人民法院院长高峰,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丽梅和本届以来接受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胡毕斯哈拉图传达了《关于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通报》,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崔淑栋对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刘树国、李瑞亭、乌云宝力高三名同志分别作了履职情况报告,其他任命人员提交了书面报告。

高荣堂说,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神圣使命。旗人大常委会召开任命干部履职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探索实践,也是让任命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报告履职、接受监督、促进工作的有力举措。要总结经验、深化完善,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干部坚守岗位、牢记职责,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全旗“四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高荣堂说,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夯实工作举措,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运用好听取专项报告、视察检查、工作评议、督办建议、询问质询等方式,在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部门工作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充分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维护人大的权威;要遵守法律,牢固树立和切实增强制度意识、位置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敬畏意识、公仆意识,认真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利;要增强执行力,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切实履职干事,做到明职责、敢担当、重实干、求实效,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共同努力为全旗“四区建设”贡献力量,为奋进鄂前旗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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