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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工作评议整改意见的通知(旗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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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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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发展和改革局:

开展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为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法院、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督管理局、监察局9个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期间,旗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电视公告、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你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工作评议进入整改阶段,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旗发展和改革局的基本评价及整改意见

2016112,旗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会议。会议认为,旗发展和改革局近年来以“阳光发改”党建品牌为引领,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积极稳控物价,深入推动科技创新,为促进全旗经济增长稳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工作评议会议上,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各被评单位的工作报告,并根据社会调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投票测评。旗发展和改革局的综合测评得分为93.11分,工作评议结果为满意。根据社会调查期间征求到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工作评议会议的审议情况,旗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重点在抓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谋划、抓好项目立项和审批、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争取一批见效快、经济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经济运行态势,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认真协调解决。

(三)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领域对守信企业实施优惠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限制和约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加大对宏观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畅通信息渠道,切实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扎实开展。

(五)准确把握上级产业政策及我旗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全力争取各类项目资金。

二、具体办理要求

(一)要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的目标要明确、提出的措施要具体、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整改方案征求工作评议组的意见后,20161110日前报送旗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要按照制定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1231日前书面报告旗人大常委会。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高效开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评议成果。

(四)整改结束后,旗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无特殊情况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旗人大常委会将进行通报,并责成继续整改,被评单位需再次报告整改情况,直至整改意见全部落实。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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