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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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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第五十八号
根据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旗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中旬至4月中旬对全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全旗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基本情况;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时间
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塔 娜
联系电话:0477—7628342
邮 箱:eqqrd@163.com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