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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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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邱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上海庙社区农牧民建设生活用住房审批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审核,现上海庙牧场土地为国有土地,当地居民均已转移安置,不符合宅基地住房建设审批手续;申请住房如在我旗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可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外,建议由镇政府参照宅基地审批或原拆原建,涉及其他地类申请建设的需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议镇政府先行与亿利集团协商及征求意见,请亿利集团同意原牧场职工结合实际择址建房,然后按程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保障原牧场职工合理的建房诉求。